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大美衡湖 公益桃源邀您一起回顾桃城公益诉讼检察的2023年
时间:2023-12-29  作者:甄雪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桃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省“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为重要抓手,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衡水持续性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全年共立案6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2件,发出检察建议55件,磋商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组织开展专项活动7项。组织召开公开听证21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接下来,带您一起回顾属于桃城公益诉讼检察的2023时间轴。

一月:讲“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一月,桃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曹某涉嫌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出判,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在办案中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引导曹某履行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责任,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曹某补植树苗216株,让受损生态恢复如初。相关办案宣传《桃城区检察院: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在补植复绿现场开讲》一文在河北法制报发表。

二月:守护“一方”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二月,针对辖区多个乡镇、街道办存在的多处减速带破损,用以固定减速带的“地钉”裸露,对于过往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的问题,能动履职推动整改治理,消除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助力清除、修复裸露地钉270处,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得到守护。

三月:为服务全市大局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三月,服务大局,对接创城,适时开展“小广告”治理专项活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主动对接文明城市创新和美丽桃城建设,推动集中整治“小广告”问题。专项活动包括清除小广告、清除门窗墙体字帖、清理条幅横幅、粉刷墙体等。

四月:全力推进“一次”专项监督活动

四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在全省各地全力推进,桃城区检察院积极作为,全力以赴,重点围绕四个领域,深入落实“八个一批”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确保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干出实效。在高速路口、沿

四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在全省各地全力推进,桃城区检察院积极作为,全力以赴,重点围绕四个领域,深入落实“八个一批”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确保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干出实效。在高速路口、沿街商超、市民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投放电子屏、铺设宣传海报,印发专项活动宣传海报等,推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人心。完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线索推送、信息共享、跟踪问效等方面的常态机制,全区各部门团结协作、通力配合,为后续专项监督顺利开展争取到坚强后盾,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围绕构建高效专业科学规范的办案体系,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府检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以及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体系等“三个体系”撰写的相关信息被省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刊》第44期采用推广。

组织与冀州区检察院签署《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与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等衡水湖内设四家部门签订《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真正依托机制推动更大范围的衡水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联动,形成人人参与5A景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机制》推动办理涉衡水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件,相关办案宣传《凝共识 聚合力 共护衡水湖湿地生态》被省院公众号发表推广。

五月:邀请“一群”人参与公益诉讼

五月,公益诉讼检察迎来了这样的一群人——“益心为公”志愿者。全面推广使用高检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对接本院公益诉讼志愿者平台,并招录志愿者。真正在延展数据来源、数据实时碰撞、精准智能筛选中实现公益保护合力的汇聚。今年以来,接收志愿者提供线索18件,立案12件,成案率达66.7%。相关工作宣传《桃城区:“志愿者+检察官”联手共筑公益保护屏障》被河北法制报刊发。

六月:奋力描绘“一幅”人与水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六月,把握季节时效性,着眼夏季河湖问题多发,适时开展河流水草整治专项活动和河湖“四乱”治理专项活动。推动治理辖区水草治理难题4处、河湖“四乱”问题4处,恢复水域面积17.35亩。通过开展涉河流保护相关活动,充分践行构建人与水和谐共生美丽画卷的初衷,助力辖区河水清清,为流淌在人民群众房前屋后的一池碧水做出了检察贡献。

七月:着手打造“一个”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七月,桃城区检察院开始着手打造具有本院特色的“大美衡湖·公益桃源”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品牌贯穿“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呈现形式多样,取得效果明显。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的要求,打造“观鸟在衡水”的衡水湖鸟类观赏靓丽名片。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上,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元素,全力打造“检察+湿地”的衡水湖生态保护实践基地。制作以衡水湖留鸟“长脖老等”的口吻生动讲述公益诉讼保护衡水湖生物多样性的原创漫画《我是“长脖老等”》,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23年“长安杯”第二届全省政法“三优”新媒体作品奖,被检察日报正义网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多种创新元素的注入让具有桃城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更具内涵和亮点。

八月:助力规范“一项”税收

八月,根据上级院指示精神,积极推广“以税治污”数字检察模型,推动规范相关部门监管。充分认识规范环保税征收的重要意义,通过数据收集、对比、碰撞,发现案件线索3条。针对环保税少缴漏缴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追缴。推动追回3家企业欠缴的环保税近3万5千余元。

九月:推出“一条”自主研发出的数字监督模型

九月,内部合作,开拓思路,深入挖掘数据“富矿”。自主研发桃城区检察院涉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法律监督模型,规范服刑人员养老金领取,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安全。离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期间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财产流失。通过数据对比碰撞,发现相关案件线索6条,同时推动建立服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障养老金的安全运营。目前,该模型已经同本院自主研发的另一个数字模型——医保诈骗法律监督模型,一起纳入了全省数智平台类案监督模型库。

十月:组织开展“一场”检察开放日

十月,桃城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检察开放日。在这次活动中,农业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干警汇聚一堂,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植物大熊猫”——野生大豆。今年上半年,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过程中,衡水市检察院、桃城区检察院联合对衡水湖进行踏查走访23次,依托公益诉讼指挥平台,组建“技术+公益诉讼”取证小组,采用无人机16架次。全面完成对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区滏阳河岸边的无人机巡查和走访踏查工作,最终精准定位野生大豆群落3处,综合测算植株面积总数超1万平方米。野生大豆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也是我国首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享有“植物大熊猫”的美名。其自身携带的优良基因,对大豆新品种培育、改良具有重要意义。桃城区检察院围绕野生大豆原生环境和种质资源的中长期保护、日常管理问题与桃城区、滨湖新区农业部门就如何落实野生大豆保护工作达成一致意见。7月底,三处野生大豆群落有了“身份证”和“保护牌”。10月,野生大豆迎来了收获的季节,桃城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对野生大豆种质资源进行有效收集和进一步科研利用。后续,桃城区检察院将携手各相关部门在继续做好野生大豆原生境和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野生大豆保护示范区和人工试验田,以求充分发挥野生大豆优良基因资源的优势,为改善我国大豆品质作出检察贡献。相关活动宣传《河北:打造公益检察品牌 守护美丽燕赵山海》被检察日报刊发。

十一月:完善、推广“一体”数智平台

十一月,积极响应高检院检察大数据战略,全面完善、推广省院谋划建立的贯穿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优化配套软硬件设施,在办案实践中充分运用平台“智能研判辅助办案、类案监督模型超市、燕赵山海专项监督、办案质效综合分析、融合通信指挥调度”五大模块,发挥平台集数据“一池汇集”、办案“一体指挥”、模型“一键共享”、专项“一图浏览”、效果“一屏展示”等优势特点,真正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插上科技翅膀。11月28日,一条平台推送的涉及非法狩猎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至法院,平台在实践中让线索“自动上门”,让案件“浮出水面”的优势得以凸显。

十二月:强势开启公益诉讼的崭新“一年”

2023年,桃城区检察院坚持每月一特色、一亮点,努力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桃城元素,书写桃城特色。这一年,有进步,有遗憾,有思考,有回报。

2024年,桃城区检察院已经蓄势待发,强势开启公益诉讼的崭新一年。积极拓宽办案领域,努力办理高质效案件。积极开拓多元化办案思路,结合专项监督活动,融入桃城特色,努力办理一批办案效果好、案件质量高、社会影响好的高质效案件,提升精品案件培树质量。立足区位特点,立体履职维护衡水湖良好生态。结合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小专项监督集中攻坚作用,围绕湿地保护立体履职,以专项促专治。服务保障衡水湖生态环境,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大保护”格局。全力推进“大美衡湖·公益桃源”公益诉讼品牌。继续以品牌创立为契机,以品牌推广为引擎,以品牌内涵为动力,围绕公益核心,着力民生关切,真正做大做好做强公益诉讼桃城品牌。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桃城检察微博
桃城检察微博
桃城检察微信
桃城检察微信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516号  电话:0318-6880066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冀公网安备 13110202001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