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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2月20日

在衡水市桃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玉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省院“五检”总体布局为引领,全面落实市院“五院”建设工作思路,全体干警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29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9人,提起公诉720人,对诉讼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7件次,各项业务指标均位于全市前列。2015年,先后被省院评为“河北省先进检察院”;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河北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被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已通过考核验收。张玉书检察长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授予“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并被评为2015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办案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案件。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主动出击,不等不靠,共查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9件16人,查处了衡水市文广新局原局长李根起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衡水市第六中学原校长张建军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针对国家专项资金补贴领域侵犯民生民利问题,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查办该类渎职犯罪4件5人。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2件8人,其中办理的饶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候国俊等人涉嫌徇私枉法一案,被省院、市院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去年我院查办的李来丽滥用职权案被最高检作为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10大典型案例之一予以发布。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订单式预防教育活动,为市卫生局、物价局、区人社局13家单位进行预防宣讲。在衡水市主城区胜利路、育才街等多个公交站点布设了40余副廉政文化宣传画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涉企检察室,开展警示教育10次,接受教育1300余人;在区地税局、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开展了预防文化建设,形成了立体多元的预防文化环境,增强预防效果。对衡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沿镇中学教学楼等6个重大工程实行同步专项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47次,有效预防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执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桃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9人,提起公诉720人。加大力度打击涉农、国家专项资金、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犯罪,依法批捕44人、起诉64人,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8件11人,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积极开展“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法院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结合省公安厅集群工作,合力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活动,共逮捕、起诉该类犯罪嫌疑人13人,保障群众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人。以我院被省院确定为“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试点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件,连续5年实现无涉检赴省进京访,控申接待室连续两次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析理机制,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1+2接访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检察开放周”等途径,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及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0余次。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服务管理,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分包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市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妇联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2人,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定期回访帮教制度,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开展“涉农检察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宪法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助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桃城建设。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全面履行职责,全年未出现一例错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13督促撤案2件2依法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追捕5件7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追诉漏犯2人。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依法提起刑事抗诉1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向法院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6份,全部收到书面回复和及时整改意见。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改判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7件。针对审限超期、延迟送达等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并提出检察建议2份,挽回国有资产3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坚持常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共审查监督社区矫正人员300余人次,未发现一例脱管漏管现象。针对刑罚执行中的失范情况共发出检察建议10份,均收到回复。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审查后立案6件8人,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6份,均获得采纳。

四、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打造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聚焦办案程序不规范、执行办案纪律不严格、适用强制措施不合规等10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功举办我院首届“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操作”专题培训,提高全体干警的规范意识和操作能力。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进行认真评查,特别是对不捕不诉、职务犯罪、涉检涉诉信访、辖区影响重大等八类案卷进行了重点评查,发现问题10余处,及时进行了全院通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诚恳听取意见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重大案件庭审2次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送阅《检察情况反映》;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京津冀一体化服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首个新闻发布会,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更好地监督我院工作

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通过“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开栏、检察开放日等多元化形式,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地公开检务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受到普遍欢迎。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43余件、终结性法律文书15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条,其中衡水市第六中学原校长张建军等人贪腐案的单条信息关注量达6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在市区人口密集区域的大显示屏上定期播放《检察一线》栏目,打造检务公开新阵地。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专业素质水平,打造过硬检察工作队伍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在内网开设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大讨论活动专栏,组织干警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引导检察干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重大节日升国旗、唱国歌、集体宣誓等活动,激发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主题活动,持续传播检察文化正能量。组织开展“我为协同发展献良策”建议征集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拓展整改落实的广度和深度。

深入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抓手,精心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20余次,接受培训300余人次,有效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与中国知网合作,定制数字图书馆,丰富干警学习渠道,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干警专业素质。建立在线学习考核系统,组织干警参加《宪法》知识和业务技能考试,坚持组织干警收听收看“河北检察讲堂”和“河北政法网络大讲堂”等讲座,结合业务实际,提高办案能力。坚持实行“双重拜师结对”制度,抓好传帮带,有效加强了对青年干警的培养,该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采用刊发,并被省委政法委作为队伍建设先进经验推荐到中央政法委。

规范自身监督,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五零保底”责任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坚持对自身腐败行为零容忍,努力使规范司法成为每名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继续坚持每月5“敲警钟日”活动,提醒干警严守纪律,全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真诚关怀。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2015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较为滞后,检务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办案力量不足、任务繁重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院“五检”总体布局,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美丽桃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大局。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历史机遇,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力度,着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法定职责,着重提高刑事犯罪活动的质效,加大力度办理经济犯罪及其衍生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力度查办环境保护、国家专项资金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案件;继续丰富、完善自侦办案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持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办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大要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惩防并举,创新预防形式,注重预防效果,营造法律至上、奉公守法的社会环境。

三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民生民利等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法治体系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全面监督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以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和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监控,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等制度,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加强网上网下检察服务大厅、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检务公开平台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绝不出现一例冤假错案。

五是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完善和深化“拜师结对”制度,加强思想政治、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实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确保不出现一例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六是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注重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着力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重点加强侦查信息化、“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办案科技装备更新升级,提高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用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职、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实现强区富民、建设法治桃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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