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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7223

在衡水市桃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占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省院“五检”总体布局为引领,全面落实市院“五院”建设工作思路,“争全省一流,夺全国先进”为目标,坚持以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整体工作连年位居全市第一,2013年至2015年连续3年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2014年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6年被高检院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桃城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强化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协作服务规范服务努力为桃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妥善处理金融领域重大敏感复杂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了“黄金佳”、衡水融盛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20人,涉案总金额达10余亿元,惠及被害群众2300余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美丽桃城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等活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及背后所涉职务犯罪。2015年依法查办的衡水市污水处理费稽征所原所长李某某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16万余元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开发区检察室建设为依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2015年6月,我院率先在全省建立驻开发区检察室,零距离服务企业,为所有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数据库,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检察业务对接机制,及时解决涉企案件和企业矛盾纠纷省院童建明检察长对我院检察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于2016年7月在衡水召开河北省检察机关县(市、区)开发区检察室建设现场会,我院检察室的工作模式及方法已成为全省检察室建设的样板,吸引了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前来参观学习。

二、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加强平安桃城建设。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深化平安桃城建设。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07件2021人,提起公诉2178件3228人;加大力度打击涉农、国家专项资金、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犯罪,依法批捕该类涉案人犯187人、起诉262人,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1725人,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积极开展“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合力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活动,共逮捕、起诉该类犯罪嫌疑人16人,保障群众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在办案过程中,我院设立远程公诉室,引入远程庭审系统并与法院、看守所系统对接,开创了全国刑事案件办理的新模式,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二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等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673人,不起诉53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变更强制措施39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特殊保护,落实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制度,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不批捕46人、不起诉7人;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建立定期回访帮教制度,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与法院、律协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1+2接访等工作机制,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高接访、办访能力;充分利用“检察开放周”“无涉检上访院创建”等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五年来,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8件,均得到依法妥善解决或息诉罢访连续5年实现无涉检赴省进京访,控申接待室连续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全面落实反腐倡廉部署,大力推进惩防职务犯罪

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始终坚持“办案高标准、工作严要求、案件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深挖案源,细查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19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25人。查办了衡水市文广新局原局长李某某(正处级)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衡水市第六中学原校长张某某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衡水粮油产业集团董事长路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案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候某某涉嫌徇私枉法案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其中,衡水市文广新局原局长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饶阳公安局侯某某案被省院、市院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有效提升侦查能力。建立侦查指挥中心、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加快侦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重点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办案科技装备更新升级,购置了电子数据现场取证系统、移动通讯设备取证系统、话单数据分析系统、网络数字高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高科技装备,促进办案工作现代化、科学化。

    三是努力增强预防实效。开展订单式预防教育活动,深入机关、村镇、社区、学校、企业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8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在衡水市主城区胜利路、育才街等多个公交站点布设了40余副廉政文化宣传画;紧盯国家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制度,对衡水新合作农副产品物流园、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沿镇中学教学楼等重大工程实行同步专项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956次,有效预防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去年,院撰写的《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评为“河北省十佳年度报告”。

四、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功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切实加强诉法律监督工作始终做到面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保证所有案件依法公正地办理,未出现一例错案。五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7件,追捕58人,追诉漏犯17人,追诉漏罪47起;依法对刑事判决案件提起抗诉47,改判43件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提请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和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5件,提起抗诉9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9件,再审检察建议5件,全部被法院采纳。2012年,我院办理的“杨某某诈骗”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二是持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注重协调配合,构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专职管理人员每天登录并及时处理需要我院处理的案件,详细查阅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现已对全部信息系统中的118起行政处罚案件查阅完毕,并已经对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全部及时监督和备案。

三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认真监督执行过程中违法情形五年来,共审查监督社区矫正人员936人次,确保没有出现脱管漏管。2016年全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张某某被抓获服刑案被《河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并被衡水市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2016年最高检组织的财产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我院刑事执行部门共清查出本辖区近三年的生效判决书中未执行财产刑358人次,涉及金额1747万余元,在我院的监督下,已全部移交执行庭立案执行。

五、 大力开展司法公信力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打造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大大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实行“四监控”工作机制,对案件入口、办理过程、重点个案、定期联合评查等环节全程监控,提高案件管理质效,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建成了防潮防腐、无尘无菌、恒温恒湿的高规格赃物存放室,实现涉案款物规范化管理。积极建立电子卷宗工作室,购置高速电子扫描仪、全自动案件装订机、高拍仪等电子设备,对所有审查起诉案件均制作电子卷宗,目前已制作案件数7761233册,办理律师阅卷网上预约688次,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院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诚恳听取意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送阅《检察情况反映》。每年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免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部门、乡镇、村庄等赠阅《检察日报》,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更好地监督我院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建成了“一站式服务”的检务公开服务大厅,积极改造控申接待室,目前我院600平米的检务公开新大厅和控申接待大厅已经交付使用。率先在全市建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地公开检务信息。2015年我院官方微信公布的衡水市第六中学原校长张某某等人贪腐案的单条信息关注量达6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我院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14件、终结性法律文书275份,便利了办事群众,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六、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夯实基层工作,不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2014年被省政法委评为“队伍职业化建设成果展赛优胜单位”,2015年被共青团河北省委和河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省优秀青年志愿者集体”,2016年被中央省委政法委确定为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干警行为。在区委支持下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现有班子成员9人,平均年龄44.2岁。以提高班子的决策力和执行力为重点,坚持周例会制度,加强党组业务理论集中学习,广泛听取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对于问题立行立改,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共同促进工作的发展。同时对全院各项管理制度、业务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程序、职责、标准和要求,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是强化干警养成教育,提升综合素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四种自信”。桃城区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场会在我院举行,吸引了多家区直单位前来学习交流经验。坚持不懈抓队伍整训,与中国知网合作,定制数字图书馆,丰富干警学习渠道,激发学习热情,有效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创新干警培养模式,持续推行“拜师结对”制度,多渠道培养青年干警,强化传帮带,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该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同时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并被省委政法委作为典型经验推荐至中央政法委。

三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队伍稳定。我院坚持以司法改革理念为引领,加大改革力度,保证改革效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以保障检察职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为目标,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9部1室1队,建立完善基本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克服唯年龄、唯资历等论资排辈的思想限制,严格掌握检察官入额比例经实绩考察、民主推荐和考试考核等程序,32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院上下思想高度一致,没有出现任何杂音,保证了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有条不紊,稳步向前。

    队伍组织纪律,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务接待、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检务督查、规范公诉人员与律师交往等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教育干警,促进检察队伍廉洁自律,造就一支“公正清廉”的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真诚关怀。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过去的五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办案的力度和效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够、科技强检水平不高、改革创新力度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省院“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桃城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完善自身监督机制的新举措,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和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监控,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等制度,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

二是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强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大力惩治破坏经济发展、影响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大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推进侦查信息平台建设。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多发领域和行业,积极献策,及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加大预防宣传力度,增强预防实效。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是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理念,全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民生民利等各类犯罪活动,自觉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努力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全面监督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以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是以落实深化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制度,深化办案责任制。建立完善专业化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强化传帮带,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探索改革后的队伍建设机制,确保队伍稳定,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

五是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新作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融入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贯彻上级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示精神,继续深化园区检察室的平台作用,强化检企联系,加大对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六是以推进现代科技应用的新进展,增强桃城检察工作战斗力。大力加强科技强检,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服务司法办案的作用,着力发展“互联网+”检察,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手段、方式不断创新,努力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职、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实现强区富民、建设法治桃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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