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82月9

在衡水市桃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占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五次党代会确定的11241”总体发展思路,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求真务实,跨越赶超,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的进展被省检察院评为2016至2017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在全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我院侦查监督部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单位,控申接待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一、积极推进平安桃城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惩治各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诉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47件1807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4人,提起公诉1029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园博园项目建设中,王某某等人煽动闹事、阻挠施工,寻衅滋事,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惩治,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坚持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宁夏马某某等十九人结伙利用少数民族身份在市多家建筑工地敲诈勒索,我院及时出击,从重打击,维护了衡水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坚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批捕公诉该类犯罪29人,助力蓝天“保卫战”,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修复社会关系,对初犯、偶犯、邻里犯、少年犯等轻微犯罪,坚持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推动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性的,决定不批捕180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决定不起诉41。在办理某某30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案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对组织者依法打击,对参与替考的25名在校大学生做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教育和惩办相结合的恢复性司法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连续6年实现无涉检赴省进京访

3.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加双违拆迁、精准扶贫、护路护桥和信访维稳等工作,不讲条件地服从和服务大局,共选派、抽调60余名干警参与中心工作。加强对特殊群体人员司法保护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不起诉2人。办理的某饭店服务员石某故意伤害案,充分考虑双方都是来自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而且社会危害性较小,做了两个多月思想工作后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化解矛盾,挽救了家庭。同时,结合“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法治课堂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干警到11所中小学校进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受到师生欢迎;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宪法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助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桃城建设。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1.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稳定办案规模的基础上,优化办案结构,提高办案质效。共办理贪污贿赂案件22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10人,办案数量、大要案比例和自办案件占比,均居全市检察系统首位,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依法办理河北省农科院昌黎果树研究所原所长宋某某(正处级)涉嫌受贿案、张家口市赤城县政府原党组成员郭某某(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衡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徐某某等人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窝串案,立查全市首例招收学生徇私舞弊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2.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发出预防建议14份,有效发挥了预防警示教育作用。拓宽预防渠道,与衡水景和房地产等公司开展检企共建活动,与中国银行开展检银共建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通职务犯罪预防邮路,发放《职务犯罪预防手册》6000余册,传播廉洁正能量。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46余次,提供预防咨询12次,促进了市场环境公正有序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1.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12人、追捕漏犯16;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11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1)。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刑事抗诉1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2件,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深挖细查,追诉漏犯漏罪,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坚决防止打击不力。

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作用向区人民法院提出民行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均被法院采纳。强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的区法院某审判员违法行为监督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创新理念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4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针对市区多家幼儿教育机构随意圈占便道影响交通安全并被媒体曝光问题及时向区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促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向衡水市污水处理费稽征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追回国有资产138万元

3.强化刑事执行监督。362名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接受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材料50余份,经初审后立案29件,其中27件被办案部门采纳并变更了强制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对桃城、滨湖、开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5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均被采纳,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等监管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1.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探索实行“四个监控”工作机制“出入口监控”、“全程监控”、“重点个案监控”、“联合评查监控”提高案件管理质效,对此《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提升案件管理水平,《注重业务数据分析,发挥案管职能作用》的做法检察日报刊发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完善纠错防错机制,共评查案件1300余件,发现问题10余处,均已及时整改。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改革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实现员额检察官随机分案”,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防止人为干预,初步形成了权责明晰公正高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诚恳听取意见。进一步建设“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推送工作动态,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定期送阅《检察情况反映》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检务大厅的窗口平台作用,推行接待群众、律师接见、收案查案等“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地方便服务群众,用信息化和智慧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10条,辩护与代理预约156件,重大案件信息210条,法律文书794篇。

五、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全院干警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王文霞到我院宣讲,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专题考试,利用党支部和青年空间等多个平台,组织干警进行学习交流,不断强化干警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夯实思想作风建设的基础。

2.扎实推进业务提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抓手,精心组织教育培训活动,接受培训200余人次。探索建立青年干警交流平台,设立桃检青年空间,开展读书、写作和共享学习活动,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养。积极培树典型,干警周俊芝的事迹《春风拂面》发表在《检察日报》中国执法者栏目,成为干警学习的目标和榜样。实行“干事对账”制度,推行“三晒三评”考核新模式,充分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干警素质,此模式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3.持续深化从严治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织干警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教育干警,促进检察队伍廉洁自律

4.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转隶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融入改革大局。按照区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圆满完成了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真诚关怀。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回首2017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桃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金融秩序、非公经济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护航创新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惩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坚定不移维护司法公正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继续抓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监督工作,切实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改进司法办案的理念和方式方法,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办对、办好。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着力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深化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专业化办案组织,以办案专业化推进司法精细化,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和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监控,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力争在完善制度、增强实效上取得新业绩。

四、持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全面准确把握和领会十九大精神内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活动,积极开展业务实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大力实施“智慧检务”工程建立网上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现申请查询用户随时随地预约,最大程度为企业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完善高标准检务大厅设施投入使用大厅预约评价、多媒体播放一体化系统推进我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在科技强检上有所作为。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忠实履行法律职能,不忘初心,锐意进取,为实现平安桃城、法治桃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桃城检察微博
桃城检察微博
桃城检察微信
桃城检察微信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516号  电话:0318-6880066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冀公网安备 13110202001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