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2018年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衡水市

桃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占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紧紧围绕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耕主业,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批捕22件32人,起诉29件49人。深入开展“利剑斩污”、大气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快捕快诉此类案件16件33人。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设立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首起环保案件生态修复金104万元已划入财政专门帐户。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切实履行包联责任,落实帮扶措施,结对帮扶和包联帮扶的2个贫困户均已顺利脱贫。

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平等保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实施最严格涉企案件检察长审批机制,严防办理一个案件,毁掉一个企业,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涉企犯罪,重点办理伪造商标、制假售假等涉企犯罪案件74件,全力保护“衡水老白干”、“六个核桃”等知名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护航发展,法进一线”法治教育系列活动,以案说法,预防犯罪,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氛围、创优法治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拆迁拆违”、旧城改造等民生工程中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法治保障和检察智慧,成为党委政府不可或缺的助手。深度融入综合治理,在办案同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引导相关部门加强发案领域行业管理,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最大化拓展办案效果。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化解缠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连续7年无涉检赴省进京访。

二、积极推进平安桃城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政治站位,突出精准打击、深度打击、通力打击,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94人,审查起诉9件87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积极发挥审前指导作用,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领导包案,集成办案,确保快捕快诉,保证案件质量。孙某某12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张某等7人利用回民身份敲诈勒索案、高某3人非法拘禁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其中,张某等7人利用回民身份实施敲诈勒索案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例。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10件954人,批准逮捕461件6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92件1301人,提起公诉791件1137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审查起诉“两抢一盗”案件112件137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48件232人。严肃办理“8.03”大庆路被堵群体事件中的刑事犯罪,对闫某某等4人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妨害公务执行犯罪行为从严打击,共捕诉此类犯罪56件73人,有力维护了执法权威和管理秩序。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刑检三部承担职务犯罪办案职责,明晰内部工作机制,畅通办案对接平台,做到监检有序衔接。截止目前,共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提起公诉6件6人,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线索9件。与监委通力配合,成功办理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区交通局原工作人员李某受贿案顺利诉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模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7件151人。贯彻对未成年人感化、挽救、教育、保护方针,依法不批捕15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帮助失足学生回归社会。创立“芬芳工作室”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打造有温度的未检品牌。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检察长讲堂在衡水第五中学成功开讲,受到广大师生普遍欢迎。9名院领导同步受聘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教育一线注入法治力量。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全面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聚焦刑事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办结侦查监督案件85件,监督立案47 件,监督撤案1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件,纠正漏捕17人。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提出刑事抗诉17件20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8件。深挖细查,追诉漏犯漏罪,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3人次,追诉漏犯11人,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9件,均得到行政机关采纳并落实整改。积极做好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罢访工作,接待来访人员30余名,办理息诉案件2件,确保无上访案件发生。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12名农民工追索工资3.7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法院全部采纳。开展非诉执行领域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件,收缴违法占用土地行政罚款110余万元,切实保护了国有财产。

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行政部门支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引擎”,积极争取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协助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强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契合点,为我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全部得到行政机关采纳并书面回复。开展资源保护领域专项活动,拆除违法建房建厂17处,复耕土地92亩。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现对辖区内“大众点评”等五家网络平台商家经营行为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入口”安全。开展医疗废物处置领域专项活动,规范我区医疗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助推美丽桃城建设。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5人,办案机关采纳50人。办理服刑罪犯再犯罪案件4件4人,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1人次。全年对桃城、滨湖、开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0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检察建议29份,均被采纳,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等监管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日常司法办案的监督,探索实行“三卡动态监督、三结合下沉联系、三情况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有效补齐监督短板,该做法得到市院施晶宇检察长批示肯定,被《河北检察》刊发。检察长亲自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开创评查+培训新模式,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该做法在《检察日报》上刊发。推行“移动检务”APP,促进管理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购置电子取证系统和无人机等先进侦查装备,利用智慧检务,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实现检察院与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无缝衔接。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部署,及时办理回复代表委员的提案和建议,积极配合做好代表委员调研视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全年公开案件办理程序性信息1319件、重要案件信息320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在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随手拍“二维码”,在外网设立举报平台,积极接受外部监督。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铸造忠诚坚定的政治品格。全面加强党性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拧紧党员思想“总开关”。邀请衡水市党的十九大代表和桃城区委宣讲团来我院为全体干警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组织全体干警到塞罕坝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全员考试等多种形式,以党建带队建,以日常带经常,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夯实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

严字当头,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巡视问题整改,实行整改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教育干警,促进检察队伍廉洁自律。

岗位实训,强力提升干警业务素养。持续推行“拜师结对”制度,强化传帮带,该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刊发并被省政法委作为典型经验推荐至中政委;创设“青年空间”平台,160余篇研讨交流成果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开展“中国梦·检察梦·青春梦”系列擂台赛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施晶宇检察长带领市院二十余名年轻干警到场观摩并给予高度评价。

创新管理,全面激发检察队伍活力。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规范干警行为。实行工作日志、三晒三评考核模式,全面激发检察队伍活力。开展以“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内容的“三大一争创”活动,着力打造“党建研讨、实务研究、人才培养”三个高地,该项活动得到施晶宇检察长肯定和批示,并要求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学习。

文化育检,营造检察工作良好氛围。着力推进检察历史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宣传街、检察文化小区、地域文化大厅建设,浓厚机关文化氛围,提升文化涵盖和渗透。利用办公楼道空间建成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等为主题的楼道文化,用优秀的文化教育人、陶冶人。建设“检察官之家”,丰富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凝聚干事创业的蓬勃朝气。

2018年,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的进展:整体工作连年位居全市第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作为衡水市唯一基层院代表被省院向最高检推荐集体一等功,有5名干警进入全省检察系统人才库,30余名干警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真诚关怀。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成绩固然可喜,问题更需重视: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有一定差距,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改革后总体编制减少,人员流动加大,资深检察官流失较多,如何实现人才梯次结构,培养复合型、专业化检察人才,成为当前发展的“瓶颈”;三是司法改革仍需深化,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桃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聚焦区委中心工作,积极应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打防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保障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主动深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摸情况,问需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对金融秩序、非公经济的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重点项目,护航创新发展。

二是深耕监督主业,全面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着力解决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错捕漏诉等情况。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更好的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是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紧紧围绕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以加强和改进司法管理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努力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健全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创新驱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全力打造各类犯罪案件领域侦办精英,推进办案专业化发展。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准确把握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三大一争创”活动为抓手,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上级院满意、让干警和家属满意”为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是大力实施“智慧检务”工程。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现代化信息水平促进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融合,统筹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完善12309服务大厅设施,投入使用大厅预约评价、多媒体播放一体化系统,推进我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在科技强检上有所作为。

    各位代表,做好“十三五”关键之年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和精神,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忍不拔的毅力,积极投身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桃城检察微博
桃城检察微博
桃城检察微信
桃城检察微信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516号  电话:0318-6880066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冀公网安备 13110202001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