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 日在衡水市
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占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建检更加突出、业务强检更加巩固、人才兴检更加鲜明为目标引领,以项目化管理机制为抓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28项业务平台数据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自觉担当
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聚焦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做到“依法施救、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在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治疗花费巨大且为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我院经过走访调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缓解生活压力;持续关注农民工讨薪,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帮助1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万余元,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涉及农民工50人工资114万余元,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我院依法提起公诉。
积极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将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例如,在办理赵某等9人非法狩猎案中,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批捕 9人,起诉19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安全。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2021年9月,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选评为典型案例。与桃城区河长制、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二、维护民生民利,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彰显作为
秉持“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执政基础的“小案”和“实事”。
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生活的更高要求。办理故意伤害、诈骗、“两抢一盗”等案件178件,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612件,维护公共安全。办理黄赌毒犯罪案件61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办理相关案件77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682.15万元。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信犯罪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99件。大力开展“断卡行动”,创新法律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平安网络空间,相关原创漫画作品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河北政法、中国长安网等平台转发推广,累计浏览量达30余万次。加强监检衔接,出台《完善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规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增强反腐合力。持续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治理高空坠物、早餐食品安全、窨井盖安全等问题231处,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
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更多向往。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件,促进扬尘污染治理16处,改善河湖“五乱”问题10处,守护辖区蓝天碧水净土。例如,在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除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外,还督促嫌疑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恢复自然环境生态平衡,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温度的更高期待。落实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组织公开听证会5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案件讨论,公开听证次数同比增长85%。例如,通过对一起钢厂操作工盗窃下脚料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决定对嫌疑人作不起诉,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做到了“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模式,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91件136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聘请44所辖区中小学家长、教师作为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2家司法社工机构合作提升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与衡水交通广播《925帮你办》节目联合举办“普法小课堂”30余讲。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主动履职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追求实效,做到精准监督。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例如,在办理安徽籍务工人员张某盗窃外卖案时,了解到其因受雨季影响找不到活干,又不慎扭伤了脚,没有住处和生活来源,夜间只能在广场长椅上休息,饥饿困顿之下,不得已偷外卖果腹,我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社会效果,依法不予批准逮捕。注重类案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今年以来,制发检察建议117份,有效推动了问题深层次治理。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领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例如,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成功启动再审程序,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该案已作为典型案例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刊发。
坚持积极作为,做到能动司法。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求极致”的标准和态度狠抓贯彻执行。办案过程中,注重通过社会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把握当事人的主观心态,妥善解决案件事实背后暴露的社会问题,坚决防止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例如,在办理67岁老人早晨遛弯捡拾工地散落废弃钢管一案中,主动开展社会调查发现,该人系拆迁户,手头宽裕,其行为仅是出于贪小便宜心理,无盗窃的故意,且已得到被害人谅解,情节显著轻微,认定不构成犯罪。又如,在办理一起10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时,通过调查查明,该10人仅因发生口角,一时意气而斗殴,且均认罪悔罪。若简单办案、一诉了之,该10人可能面临刑罚,为了尽最大努力积极挽救未成年人,我院主动开展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等一系列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最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其中,7人已回归学校,3人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排头兵”,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锻造检察铁军上持续用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基础,谋长远,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聚焦政治引领,补足“精神钙”。深化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请示汇报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抓牢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释法案例、传递检务动态,传播法治正能量。在区直工委大力支持下,改建“一部门一支部”,将党支部建到各部门,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检委会委员授课”活动17次,强化政治理论对检察办案的引领作用,各办案组运用政治思维指导具体办案的意识明显增强,我院第二党支部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聚焦担当作为,打造“宽肩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照查找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聘请10名从事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专家、教授、律师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借力借智,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以项目化管理为引领,把责任细化到每位干警,周督促、月公示、季调度,实现人人有责任、天天有目标,各项办案指标实现大幅增长。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件,7名干警获得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荣誉。
聚焦从严治检,全力“打好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检走深走实。制定《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要求,强化宣传引导,相关微视频作品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推广宣传。强化外部监督,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办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109人次,整改问题36个。
总结全年工作,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仅代表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服务大局的思路上还不够开阔,法律监督理念还需不断更新,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坚持好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在传承伟大建党精神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高质量保障好护稳定促发展主要任务。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
高质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践行检察新理念新要求,强化履职自觉,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展,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高质量开展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检察队伍监督管理。深入推行“项目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指标设置,在提升干警干事热情和履职能力上下功夫,促进检察工作整体质效提升。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